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了更好地实施通识教育,充实通识课资源库,提高通识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宁波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向广大教职员工征集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程(以下简称校选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的课程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师开设的全校性通识选修课与其他课程一样计入教学绩效考核。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审批和管理。
2、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按所属学科分为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体育艺术类和素质拓展类等六大类系列课程。
3、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按课程类型分为:网络课程、慕课课程和各学院、各部门教师开设的符合通识教育要求的面授课程。
4、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学时一般不超过32学时。原则上每周2学时,上课时间一般为1-16周,每8学时需布置1次及以上作业。
5、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又分为:稳定性通识选修课和机动性通识选修课,统一纳入学校通识选修课课程库。稳定性通识选修课指任课教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每学期都开设的课程,每学期自动列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的开课计划,任课教师不需要每学期提出开课申请。机动性通识选修课是指任课教师根据通识选修课要求向学校临时提出的开课申请,任课教师要在每次开课前提前申请。
6、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申报及开课程序:首先由拟新开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课程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参考资料目录、作业要求,成绩考核办法等),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和教学水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每学期第16周前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建设科,由教务处组织审批,审批通过的课程方可进入宁波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课程库。开课程序:宁波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课程库内的课程可在每学期的17周前,向学院(教务处运行科)递交下学期的开课备案表,由学院录入教学任务并汇总后报教务处运行科备案,机动性课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7、 学生根据学校选课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选课系统自主选课。人数一般应达20人或以上才能开课,若选修课人数少于20人,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课。
8、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9周安排学生对下学期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在网上进行三轮选课,并按高年级学生优于低年级学生、已修学分少的优于已修学分多的学生的原则进行选课名单处理。
9、 退选:允许开学第一周试听,第一周结束前进行退选,第二周确定正式选课名单。
10、全校性通识课程的教学要求与其他课程相同,学生不得擅自缺课、缺考,学生须完成规定的实验和作业,凡作业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或学生旷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未办选修手续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可采取考试(闭卷、开卷)、小论文、报告、口试、制作等多种方式考核。
11、课程考核方式必需在申请开课时说明,在学生网上选课时公布,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不允许变更。
12、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后5天内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需打印书面稿一式二份,签署姓名后交教师所在学院,一份由学院保管,一份由交教务处备案保管。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8日
2016-2017-1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工作节点安排
2016.5.10
工作节点 |
时间节点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备注 |
全校性选修课课程申报、上报 |
2016.6.8-2016.6.17 |
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 |
各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教师向学校申报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原课程确认),组建宁波工程学院全校性通识选修课课程库。学院【6月17 日前交电子版,6月20日前交纸质版】上报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由教务处将新申报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申报表见附表 没有学院的申报表可以挂靠学院或者由教务处审核 |
课程系统录入 |
6.17-6.22 |
朱春艳 |
教务处将新申报审核通过的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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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备案 |
6.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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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前上报开课备案(审核)汇总表附件3 |
本次与课程申报一起进行 |
计划录入及核对 |
6.21-6. 22 |
叶军华 |
在系统录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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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 |
6.22-6.23 |
叶军华 |
安排教室和协调上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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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公告 |
2016.6.23 |
叶军华 |
教务处通知各学院并在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和数字宁工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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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选课 |
2016.6.24-6.25 学生第一轮选课 |
叶军华、 各学院教学秘书 |
教务处通知各学院并在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和数字宁工上通知:学生第一轮选课,第一轮采用筛选制(筛选原则:1、高年级优先 2、公选课学分低的优先 3、学分积点分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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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第二轮选课 |
要求学生查看选课的筛选情况,进行补选。 |
教务处审核开课人数不足的可是否开设 |
6.27 上午12点前补选 |
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课程的学生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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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开课 |
6.27 |
叶军华、 各学院教学秘书 |
根据选课人数,确认开课情况,通知学院教师上课。 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数字宁工通知上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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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 |
下学期 |
任课教师 |
1、允许学生试听,在第1周在任课教师处取消选课名单,也可以在教师允许的前提下在任课教师处增选课程。 2、教师上传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资料 |
市幕课平台、学校尔雅网络课程名单增选操作由教务处运行科统一处理 |
附件1:
宁波工程学院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 课程申报表
(16周前交学院教学秘书,教书秘书统一交由教务处审核后录入课程库)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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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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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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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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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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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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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 |
□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 □体育艺术类□创新创业类□素质拓展类 |
所属类型 |
□网络\慕课课程(网址/网络平台:)□面授课程 |
R |
□稳定性通识选修课□机动性通识选修课 |
申请人简介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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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作用和目的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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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及考核方式 (1000字以内) 请另附教学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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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
主管院长签字: |
教务处 审批意见 |
经审核,是(否)同意该课程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全校性通识选修课课程库(稳定课程、机动课程),可以(不能)开课!
主管处长签字: 年月日 |
课程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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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宁波工程学院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 开课备案(审核)表
(17周前交学院教学秘书,教书秘书汇总交教务处、统一录入公选课计划)
________________学院 ________学年____学期6/8/2016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任课教师 |
开课校区 |
上课时间 |
开课人数限制 |
教室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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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_____第____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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