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养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考注意事项
1.教师要提前确认监考课目、监考时间和监考地点。
2.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监考过程务必关闭手机。主考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
3.在黑板上随机安排座次,考试前督查学生清理考位。
4.核实考生证件, 如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等,做好考生登记和缺考记录。
5.提醒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6.遵守监考纪律,两位监考老师位于教室前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7.监考过程看手机、看书、批作业(试卷)均属监考违纪。
8.考前提醒学生上好厕所,考试过程中将从严控制。
9.发现学生考试作弊,做好认定记录,留下作弊证据,及时报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清点试卷,按学号排序整理试卷,上交试卷。
二、学生考试注意事项
1.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入场。
2.根据座次安排就座。
3.清理考位,考试过程中若发现与考试有关资料,按违纪处理。
4.(除试行线上考试的课程外)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要远离考位,开考后若被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若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按考试作弊处理。
5.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6.考试开始前上好厕所,考试中途想上厕所,原则上先结束考试。特殊情况,需征得监考老师同意。
三、学院注意事项
1.加强对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召开班会告知学生考试注意事项,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明确告知考试作弊将拿不到学位,不能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分进档案,今后职位晋升有困难等。引导学生充分复习,积极迎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2.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各学院要召开考务会, 组织学习监考注意事项,强化监考职责,坚决避免教学事故发生。
3.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院级督导、系主任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院级考试巡视组,对本学院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进行有效监督。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流程不规范、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等情况,全校师生可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7616047 (教学运行科)
教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