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启动,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要求各学院在本月底之前对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教务处。
自查主要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认真审核,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重复率
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重复率近三年不超过30%,多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每个学生要有不同的原始数据或不同的专题。
3、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
一个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4、工程设计型、应用型选题比例及校企合作指导
工科专业工程设计类选题(文科专业应用型选题)应占60%以上,有较高比例的课题由校企合作共同指导。
材料提交时间:
12月30日之前提交“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以及“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实施表”纸质稿(学院盖章),电子稿请发数字宁工。
联系人:张雪妮,联系电话:87616046。
附: 计划实施表及工作进程安排格式。
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