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务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充分利用教务系统的现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经领导研究决定,下学期教学计划的数据录入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总体步骤:先录入后调整,有调整需申请,审核通过再执行。
一、学期教学计划数据的录入与审核
(一)教学计划录入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分专业将下学期开课数据按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系统。系统将在指定时间开放专业计划库录入权限,各位老师请按以下要求操作:
1、数据按所给的EXCEL表(即原有的培养计划)来录入。之前提交过调整申请并通过审核的数据可以按更改后的数据录入。录入过程有疑问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课程信息要正确完整,格式要规范
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考核方式、总学时、学分、周学时要与教学计划一致。尤其注意学分、周学时和起止周的格式,以所给EXCEL表数据格式为准。
3、系统将开放“教学计划管理”库的权限,课程库的权限不开放。若有新课程编码请联系教务处添加。新代码的编制请按照新修订的规则编码,见附件《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编制办法》。
4、分方向课程需要向教务处提交有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专业分方向报告,以便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设置方向。方向设置好后学院方可为方向课程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4、系统权限开放时间:5月7日——5月18日。
(二)教学计划的审核
数据录入完毕后,从系统导出完整的各专业教学计划EXCEL数据提供给相关专业负责人确认审核。如需调整,请按规定程序提交教学计划更改申请。审核完毕后通知教务处确认。
二、教学计划执行更改申请
教学计划的数据录入系统后,若教研室主任申请教学计划执行更改,请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教研室主任提交纸质申请表
按要求填写《宁波工程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和《宁波工程学院教学计划修订审批表》;更改原因要明确具体;教研室主任签上姓名和日期。
(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教学院长审核调整前后的数据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尽量不要调整总学分。审核通过后签上姓名日期,并盖学院章。
(三)教务秘书系统操作更改申请
1、选择菜单“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

2、记录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增加记录”

3、出现下面的对话框后,选择“调整方式、年级、专业名称、教学计划号”
(1)选择调整方式:变动、增加、取消
(2)“专业名称”的选择请注意和“教学计划号”一致。(“教学计划号”由“年级”和“专业代码”组成),因为某些本科专业与以前的专科同名,不要弄错。

4、继续在此对话框内选择或填写“调整前”与“调整后”的信息以及“调整原因”,要求信息填写尽量具体完整。只要有的都填上。
5、最后选择“保存选项”——“提交申请”——关闭。
(四)系统操作完毕后,学院将纸质申请表至少一式两份提交教务处领导签字。
(五)教务处领导审批后,教务处在系统里操作审核通过,系统将会自动执行更改后的教学计划。
附件: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编制办法
附件:
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编制办法
旧办法(供对照):
课程代码由8位字符组成,1-2位为开课部门(院、部),3位为开课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其中本科代码为4,专科为3),4-7位为课程序号(其中:0-999为全校性选修课序号,1000-9000为除全校性选修课和分院选修课以外的课程序号,9001-9999为分院选修课序号),
8位为高盖低识别码表示同类课程修读高层次可以覆盖低层次课程(其中无层次之分的课程识别码为“0”,低层为“1”,高层为“2” )。
一、课程代码编制办法
本科生课程编号由8位数字组成,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 □ □ □ □ □ □ □
(一)第1、2位:开课学院编号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01 |
电信工程学院 |
08 |
经济管理学院 |
02 |
化学工程学院 |
09 |
人文学院 |
03 |
机械工程学院 |
10 |
交通与物流学院 |
04 |
建筑工程学院 |
70 |
体育部 |
06 |
国际交流学院 |
80 |
理学院 |
07 |
外国语学院 |
90 |
社科部 |
(二)第3位:开课层次编号
3 专科 4 本科 5 研究生
(三)第4位:课程类别编号
编号 |
课程类别、性质 |
卓越类课程类别、性质 |
0 |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 |
1 |
公共基础课程 |
通识类 |
2 |
专业基础课程 |
工程基础类 |
3 |
专业必修课程 |
工程专业类 |
4 |
专业选修课程 |
工程实践类 |
5 |
实践教学环节 |
素质拓展类 |
(四)5-7位为课程序号
按000-999顺序编号,不可跳号。
(五)第8位为课程识别码(公共选修课程不分卓越类和非卓越类)
0 一般类课程识别码
1 卓越类课程的识别码
2 双语课程的识别码
(六)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有任一改变,课程代码要变。学时、学分等其他信息有变,课程代码可以不变。
二、课程中文名称命名规范
1、课程中文名称要和专业培养计划书完全一致。
2、杜绝“课设”之类的缩写。
3、分2学期以上的课程统一用拉丁数字Ⅰ~Ⅳ区分,不要括号。如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拉丁数字Ⅰ~Ⅳ不允许用英文大写字母I和V代替。
4、尽量不用括号,若名称中确实用到括号,统一采用中文输入状态的括号(),而非英文状态的().
举例:①建筑物理(声);建筑设计(别墅)。
5、纯英文课程或中文课程名称夹杂英文时,一般为单词首字母大写(除虚词),其余小写;若为单词缩写则全部大写。纯英文课程名称也要求有中文名称
举例:①JAVA程序设计②Android平台应用与开发③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心理学导论)
6、课程名称录入时注意不要存有半角或全角空格。
三、新编代码请按上述办法执行,旧代码不用变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教务处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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