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制订2014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总体安排,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提交初稿。总体要求如下:
1、请各教研室完成初稿后以“教学事务呈批件”的形式提交教学院长、院长审核签字,最后提交给教务处(首页为呈批件,完整培养方案附后,1式1份);
2、呈批件的内容:可以列出培养方案制定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教务处协调的问题。没有问题可以为空;
3、各学院要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研讨。论证材料原件学院自行存档。城市管理、材料物理、应用化学、商务英语四个新专业,需要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研讨会纪要”;
4、一个专业一个呈批件。考虑到各个专业制订培养方案的进度不一定统一,可以完成一个提交一个,不一定要以学院为单位一起提交;
5、课程代码先不加,定稿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学秘书添加;
6、同时请将培养方案电子稿发送至数字宁工邮箱,联系人:朱春艳 87616045 634537
“教学事务呈批件”和“论证研讨会议纪要”格式见附件。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013-05-16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教学事务呈批件(模板).doc
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纪要(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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