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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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 )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我校教师申报认定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教学部积极宣传,发动教师认真学习通知要求,踊跃参与课程申报。

二、本次申报认定的课程为三类课程,即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三、各类课程需经各学院(部)统一推荐后报教务处。

四、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课程申报书、省厅及教育部文件见附件。

五、关于限额申报的问题:

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对国家级和省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已作为2019年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和省级三类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的推荐。

补充说明:

1. 团队主要成员以申报书为准,排名前五均为主要成员。已是2019年国家级(省级)线上和虚拟课程候选课程的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不能担任这次三类国家金课的负责人。

2. 2019年正在认定的第二批省级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能以同一课程名称和负责人申报本次省级三类金课。如果考虑申报本次国家级(省级)三类金课,需提出撤销本年度省级线上课程认定的申请(截止时间:126日,盖章扫描件发省课管中心邮箱:zjooc@zjtvu.edu.cn)。


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及课程申报书请各学院汇总,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于123日下班之前交到教务处;课程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129日下班之前交到教务处。联系人:丁玉德,电话:87616045


附件1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

附件2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

附件3 浙教办函〔2019334

附件4 教高〔20198

附件5 教高厅函〔201944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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